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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黑森林(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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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颗,是黑森林里最靓仔的,就像夜幕之中大海上骤燃的船只,无垠的群星也沦为陪衬,皎洁的明月只在焚天的光焰收起锋芒瑟缩发抖。

贵,优雅,冷艳,这样的我当然不会是人类或者其他怪件。硕大的角是最尊贵的标识,而特殊的粉红泽使我与同类的骨区别开来。

作为黑森林里独一无二的粉红骷髅鹿,理所应当是神遗留在世间的最后一个奇迹,是这个冷世界仅剩的光明。

黑森林不是什么好地方,这里的腐叶和烂泥就像是对彼此不停搞的夫妻。他们肚里时时刻刻育着无尽的尸,不必掀起土壤,通过隙就可以窥见白骨的痕迹。

这是一片不被祝福的土地,是众神遗弃的永恒失落之所,连塔尔塔罗斯都不愿降临。

哦,说起塔尔塔罗斯,夏曦很喜那位原初的神袛,并将其视作诸神之中卡俄斯的唯一延续。他说,“万事万起源于混沌。天空之是广袤的大地,黑夜穿梭于其中,且与黑暗相伴相惜,而比黑暗更黑的,唯有渊的沉寂。”

我不懂,问他厄洛斯在哪里?

他喊我,还骂我是个杠

我又能怎样,当然是像个父亲一样把他原谅。毕竟那是夏曦,是我唯一的坐骑。

其实不论从生前还是死后,我们都没有什么可见的联系。如果我是一颗粉红母猩猩,那还可以觍着脸说是他几万年前的亲戚,论辈分他得叫我二姑妈。可惜我是一鹿,他是一个人,就算把达尔文的棺材板捣烂,也不能让我们跨越隔阂拥依靠血缘拉近彼此的距离。

鹿只是他在沼泽旁边捡到的破烂,他来的时候鹿的已经凉得不能再凉,乌鸦啄生蛆,脏全从腹的裂来,腐烂的恶臭冲天直上能轻而易举地勾任何人类胃里的酸

“发烂!发臭!”夏曦后来提起时还用陈年老梗显示自己与人类社会的密联系,对此我只轻蔑一笑,对这类生施以鄙夷。

没有谁能走黑森林,怀念过去只会加速自己的灭亡。

但是他愿意忍着恶心割鹿的颅带走,让我不至于永远待在暗沼泽并随着时间推移埋烂泥里,在这上还是很值得激。

更当得起称赞的行动是他成为了伟大骷髅王的坐骑,从此承担了守护王者的使命!

夏曦单手拎着我的角,晃晃悠悠地蹚过了小溪。

这只人类的肤很白,黑森林没有太,常年不见天日让夏曦看起来郁又病态,仿佛什么潜逃多年的连环杀人犯,但是一开就会暴自己的斤两,从杀人犯降格成没日没夜拉着窗帘面对屏幕的网瘾少年,能犯最重的罪也不过造谣转发超了五百。

当然,现在并没有机会让夏曦到键盘,他只能和伟大的骷髅王一起征服这片未经开发的女地,让所有怪瑟瑟于王的权威跪屈膝,缔造开启新时代的传奇!

夏曦对此的评价只有两个字,“傻。”

可惜臣民的意见毫无作用,毕竟这里适用君主专制制度。无数人批判独裁政治,认为集权于一人的行为既野蛮又落后。但是法治比之人治又能贵到哪里去呢?柏拉图在他的理想国度中认为只有贤人之治才能带给所有人幸福,其他人只要各司其职好自己的事就不必烦忧。

我一撅蹄觉得老柏说得对。

实现理想国的难在于活人的世界里并无一位尽善尽的哲学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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