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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和挚友的心上人结婚了(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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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海棠

作者:言木



1.有攻,比如被婚、跪两个时辰、睡地(虽然这个是攻自愿的)

2.妻求来的婚姻,这婚姻束缚着攻。

3.攻对两个受有动心、有愧疚、心等等

4.除了将军受,另一个受没有什么攻行为,相反,受行为倒是有,床、安等等。

5.受非常受迎,尤其辈。并且我总觉得那些辈对攻是不是有什么偏见,明明之前与挚友什么都没有发生,但所有人都觉得他们已经那啥过很久了一样,动不动搞搞监视、迫,真的非常讨厌。

6.我认为妻受不是真正的攻。

7.攻别人(雷来自评论区,谢排雷)。

其实我对这直男攻的梗没什么意见,甚至很喜,但我认为这篇文里的妻受不是真正地攻,他的“”、他的“付”都很自私,不顾攻的意愿行向家求婚(有婚的觉),而且这婚姻把攻地束缚在他的边,攻不能再去玩了,被监视、被属背叛,还总是以为自己对不起挚友,攻心,我真的觉得攻很憋屈啊。但受呢?他攻了吗?我认为没有,将军(挚友)受稍微好一,妻受等攻回家?跪求婚姻?帮攻?我认为这不是,至少不充分,也就这样吧,还总喜装的自己和攻在一起好可怜、好无辜、好受委屈的样,我真的觉得好恶心,攻又没有对他不好!那么委屈的话当初就不要婚呀,明明攻就不喜你!攻那么尊重他、关心他、帮他床(妻不好),还要怎么样?不是靠嘴上说、靠心里想的,要靠的!生气!

看似的举动,其实最是自私,最会迷惑人,所有人都心疼他或她所谓的付,却从没人注意被“”的人的受、他(她)的境遇,于是被的那个人被迫了、被束缚了、被裹挟着,要偿还那个“人”的人,要那个人,简直无语。

行为,与追不到人就自杀自残没有半区别,极其可怕。是自由的、是个人的,既自私又无私,但真正的是希望一个人、能让对方过得更好,而绝不该是以这样的形式现,这是让自己满足为第一要义,自私至极。

我认为真正的是这样的:

你,要对你好,要照顾你,是我自己的事,你不必非得和我在一起,你不用为此增添负担,当然,如果你能和我在一起我会非常开心。没有在一起也没关系,我真心地祝福你,希望你在没有我的日里也能过得很好,甚至更好,那样我也会很快乐。我你,不是要害你,不是要迫你,不然那就不叫,你更不必理会这样的、这样的我,你大可去寻找自己的幸福,即便,你的幸福里没有我,不过那也很好,因为那自私的会害了你,没有我也许更好。

分割线:凑字数专用

青山外    连载中

原创 / 男男 / 其他 / 清 / 正剧 / 弱攻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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