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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7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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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家三个月的利呐?!

还真有人买。

本着“师父的命令大如天”的原则,小五试探地挑了一家最近合作比较愉快给钱比较大方的酒楼,找到老板和他说了自家师父这个想法,结果他刚把自家师父的想法说完,人家大老板二话不说,开就问:

“这个冠名权多少钱?”

小五一听, 嘿,这语气不对呀, 怎么听着像是要买的样

虽然不自信自家这个什么莫须有的冠名权能卖去, 但小五毕竟是和商界大佬打过的人, 不买卖成不成,该说的价格还是要说的,照他在都城的惯例,价钱这个东西就是我提个价你再杀一杀, 最后成,小五照这个路,在自家师父提的价格上面又提了一半——

“一百五十两。”好了, 最价定来了, 他等着对方杀价。

“可以, 我们谈一谈详细条件吧。”

小五:……说好的杀价呢?!

小五:你这人怎么不牌哇!

小五愣得不行,带着自己的成果回去找自家师父——价格这东西一直以来都是他面和人家谈的,但涉及到作步骤,他就得让专业人去专业事了。

小五觉得一百五十两的价格了, 但秦门却觉得愿意买冠名权的这家酒楼的老板智商够可以啊,居然能看冠名权里所掺杂的商机!

等他第二天包袱款款来到那家买了《暗恋》冠名权的酒楼、与酒楼的老板行合作的时候就更加发现——商的本质,从古到今都是不变的。

想想在现代那些有冠名的综艺里,冠名商要求把自己的品牌名加在节目LOGO里,要求主持人每隔一段时间就要念一遍广告词,要求导播切换的每一帧画面都必须现他们家的产品和LOGO,要求参与节目的嘉宾要在节目里为自家产品说好话,还要求节目中当场试用自家产品,确保自己的钱绝对不会打漂,所有看这个节目的观众必定在记住节目的同时把冠名商也给一起记住!

而冠名这放到古代,虽然因为科技条件达不到现代那宣传力度,但古代的冠名商大老板还是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表明——这一百五十两,真不是他轻易拿来打漂的!不论是古代现代,冠名商就是冠名商_(:з」∠)_

秦门原本给的条件是把《暗恋》故事里的男主人公的工作地定在冠名商的酒楼、然后让男主角给女主角的菜全换成冠名商酒楼的招牌菜。

别看只给了两个条件,但这两个条件一个涉及到故事主人公的人设,一个涉及到主线故事的剧,都时十分重要的分,这也是他敢要一百五十两银的原因。

而冠名商当然是不知足的,他不是专业说书的,也没写过故事,对于秦关之提的这两个条件觉得还不够,他连价格都不还就是为了在这个基础上再加条件——

“第一,我要求说书场卖的门票上印我们白鹤楼的名字!一定要显!要看得见!”

秦门一想,这不就相当于节目播前的片加个冠名商吗?

可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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