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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十四节:蠢动之wu(二)(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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似乎永远于颠沛离从未远离战争的洛安民族有一句古老的谚语——“不愿为自己军队钱的人,最终便要为敌人的军队钱。”

简单暴的逻辑是白教会和奥托洛帝国将他们灭国时列举的罪证之一,蛮族与异教徒,狂嗜血之人,需要驯服教化。

但就像很多简单暴却能传千古的事一样,它总是有自己的正确在里

一行人设法追上了信使,而这本不该发生。

骑乘着匹的信使行动速度理应远超步行,加上信使是提早发而亨利四人还需要绕过方的大队。

能完成这一切除了贤者优秀的导航能力通过地形判断选择较短路线以外,还因为这些不过是足轻的信使骑的并非是正儿八经的战

新月洲多山地,而儿是一生活在草原上的动

实际上不论如何去调其正统本地也不论外观第一印象上差距有多大,新月洲和人武士所骑的战与里加尔的都有一个共同祖先——

阿布拉草原

只有那片冷和炎替存在因而无法生任何除了草这韧植以外植被的地方,这些有蹄动才能自在奔跑。而也只有在那片邻着诺恩施坦因荒原上遍地横行的远古兽和各同样凶悍的捕者的地方,才能生这些生灵将速度推展到极致。

新月洲战矮小的型除了本地环境影响以外,还有另一原因就在于漂洋过海到来的儿实在珍贵,所以它们与更易得的本地行了混血。

而这矮小又脾气暴躁的生,是这片与世隔绝的大陆上独有的。

它是一更为原始早期的匹,早期到蹄都尚且不能完全称之为蹄。在蹄旁边还有两短的脚趾,因而也被称作三趾

型矮小生活于山林与草原的边际线,奔跑的耐力远不如正经的战而更加类似于山羊擅跃,加上脾气暴躁又愚笨,因此在充当坐骑上或许还不如驴

用作耕地拉犁,它太小力气不如耕;用作货运载,它速度不行耐力也很差不如驴骡。作为人类的牲畜作用很小的这因此倒落得清闲得以维持野生,除了某些少数民的猎人会偷偷将其捕杀以外大多数时间未曾被扰。

而为何作为足轻的信使会骑着这样一不类的坐骑,归结底与大多数原因一样,无非是资金与政治。

足轻是武士的随从,是贵于普通平民却又并非武士的存在。

所以他们理论上能骑,但又不完全能骑

送信这辛劳又卑贱的事是不应当由武士来的,但只因为要他们去送信就让他们——哪怕是暂时地——骑上血统尊贵的武士战,这显然也是有悖传统、大逆不的。

所以这看起来像,叫起来也像,而且刚刚好各方面都不如武士们的战优秀,又只需要雇佣几个猎人给那么一两银让他们去山里捕捉再阉割以控制其暴烈脾气便可勉充当坐骑的生,自然就成为了武士们里的“绝佳选择”。

解决问题不如维持自己的尊严重要,这在哪个国家的贵族里边都不算是少见的现象。

亨利知这一切,是因为他们在两百年前就已经这么了。

真正的驯服是一个产业,需要很多人力力和空间时间行,而野生的抓来阉割之后勉骑乘则只在需要的时候钱请个猎人就够。

与贵族战区分开来保全了他们的荣誉又勉有东西可以用还省钱,简直就是刚好挠在了蓄又讲究的和人上的一方案,因此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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