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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无尽荒野 第六十四节 规则(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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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队迎。”

陈兴刚踏咖啡店,老板就从吧台里迎了来,脸上堆满了献媚的笑容。这里是第三小队的地盘,所有的税收都归他。面对理者,老板自然是要笑脸相迎的。

“来杯可可。”陈兴说,然后看似随意地环视了一,“生意不错嘛。”

“都是托您的福。”老板双手互握,客气地说

只看了一,陈兴就发现了他的目标。只见店的角落里,窗边上,一名穿着黑旅行袍的瘦男人正有条不紊地吃着晚餐。定看去,那人的双手都缠着绷带,完全符合摊贩们的描述。

唯一不同的是,那人摘了面罩。在昏暗的烛光,脸上布满了纵横错的疤痕。

为了不引起目标的警惕,陈兴很快就收回了目光。在吧台前等了一小会儿,老板可可,递了上来,“陈队,这是您的。”

“嗯。”陈兴,没有付账,拿了就走。

“陈队,您慢走。”老板在后面招呼

了咖啡店,陈兴快步走到停车的地,让小杨回去带人过来,自己则留来监视,防止目标离开。

半小时后,陈兴顺利地等到了叶白柳和亚等人。包围咖啡店后,径直走向了角落里黑衣男人,在他的对面坐

“朋友,方便聊几句吗?”陈兴用手指敲着桌面,问。表面上看似平静,可桌底的手,却握着一把上了膛的黑星手/枪。

刚开始的时候,黑衣男人有些愕然,但很快就恢复了冷漠的表,双手放在桌面上,了个“请”的手势。

“那么,我先自我介绍一……”陈兴顿了顿,沉声说,“我是兰镇守备队第三小队队陈兴,海岸社区的治安官,请问阁怎么称呼?”

“我叫奎克,是一名荒野猎人。”男人平静地说眸中闪烁着烛火的微光。

话音刚落,一个称谓不由自主地浮现在陈兴的脑海,随即脱,“荒野独行侠,红狼奎克!”

“你认识我?”奎克明显地楞了一,似乎有些意外。

“听说过。”陈兴淡淡地说,可心却波澜起伏。

荒野上大名鼎鼎的侠客,竟然是个杀人犯,真让人难以想象。

上一世,陈兴就听说过这个人,常年行走于人类控制区的边缘地带,以同和帮助民而闻名于世。民们将他称之为“红狼”,意为“赤红之心的狼”,公民则将他称之为“红犬”,挖苦他“狗拿耗闲事”。

传闻中,奎克的实力并不,终都没有达到镇守级,名声也不算大,主要是在龙石镇附近以及辖的边缘镇传。

而让他真正闻名于世的,是一个重要的历史事件——黎明破碎。这起事件,在龙涎河联合王国的官方档案上,被称之为“北大清剿”。

奎克是民反抗组织“黎明晨曦”的重要成员之一,最后在冰蓝城的国王广场被以绞刑。同时,这也是近百年来,龙涎河联合王国唯一的一次死刑。

“奎克先生……”陈兴意识地用上了敬语,且不说对方的追求是否正确,单凭那份慷慨赴死的决然,已经能称得上“英雄”二字了。

“有件事,想和你确认一。”陈兴语气平和地说,尽可能地消除措辞中的不友善。

“请说。”奎克微微一笑,说。尽满是疤痕的脸看起来有些狰狞,但气氛缓和了不少,没有先前那么张了。

“今天早上,有人看见你在后巷手一件红蜥蜴公司生产的中级辐防护服。”陈兴看着对方的睛,“请问有这回事吗?”

“没错。”奎克回答,没有一丝迟疑。

“方便说一来路吗?”陈兴又问

“那是我的战利品,另外还有两个矿扫描仪和一些小东西。”奎克直言不讳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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