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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错,离开,不然还能怎么样?我可没有一辈都待在贫民窟的打算,人是要靠自己的力量面对人生的,我保护他们那么久,已经是仁至义尽啦!

至于我亲手组建的「羊」……嗯,我允许一代首领称呼我“初代目”。

然而,在我真的离开之前,也就是距今十一年前、我十三岁的时候,横滨发生了那场惊天动地的大爆炸。

爆炸时产生的黑红“火焰”令我觉醒了异能力,也让我对那场爆炸的起因和横滨这座城市蕴的秘密产生了新的兴趣,所以我收养了当时躺在坑底的中原中也,继续留在了横滨。

中原中也是个不可思议的孩

他就像纯白的鸟,想涂上什么颜都随我。与此同时,他又拥有无比大的力量,放着不的话一定会遭到各方势力的觊觎。

偏偏,因为最开始将他抱坑的人是我,导致这只鸟从一开始就成了我的眷属,以他的,这忠诚还是终制的。

真惹人怜啊。

对于我来说,越是实力或者心灵大的人,越有资格得到我的用心对待。

我在这个世界没什么执着的东西,也没什么必须达到的目标,所以想对谁好都是随心的,而零和中也就是最投我所好的那一类,我对他们的好也最不问缘由。

因此我尽心尽力的养了中也三年,把他从七岁时的骨瘦如柴,养到十岁时的白白胖胖。

三年后,当我在森鸥外的诊所里帮忙时,这个一直以为我是孤儿的黑心医生偶然得知我的姓是夏目。

第二天,他为我带来了我老泪纵横的便宜爷爷。

老爷想将我从擂钵街接走,还承诺可以把我舍不得的小伙伴一起带走。

我同意了前者,但拒绝了后者,因为我还算在意的孩只有中也一个,而当时的我已经得知了三刻构想和老爷的城恋属,对横滨彻底失去了兴趣,想要去更繁华的地方看一看,带着中也实在有不方便。

再说了,就他那一力量,我觉得还是把他留在遍地同类的横滨更合适。

因此,我就将当时已经很壮大的「羊」托付给了中也,在告诉了他我的全名是夏目瑛二之后,跟着老爷离开了。

自那之后,我就再也没见过这只小狗崽,直到今天——

“瑛二哥……瑛二哥……”

怀里的橘发青年抱着我,嘴里一声又一声的叫着我的名字,声音逐渐颤抖。

他的双臂十分有力的箍着我的腰,让这个拥抱愈发密不可分,我几乎能觉到他单薄的西装瘦削的。他上的帽因为过于密的拥抱而掉了来,被我接住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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