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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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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千里」,千里送母的千里。我很不听,纠正过多次,但没啥用。因为这外号早就传开了,除非我逐家逐上门去说,否则就只能这样了。山村里基本没有娱乐活动,村人最大的好,就是八卦别人。我不远千里,送妈妈回村,这事可是近年来全村最大的八卦。那些村民,岂会不放中,翻来复去的议论、谈笑、传谣。在他们的中,我是穷鬼,我父亲是穷鬼,妈妈为了享受富足的生活,就抛弃了父亲,我为了跟着妈妈享受富足,也背叛了父亲,送妈妈回到这村里。村只是看在妈妈的面上,才发善心收留了我,让我得以留在莘家,个野。甚至还有个更离谱的谣言是说,顺玲早已经被我献给村充实后了。我和顺玲听了,都是既愤怒,又无奈。乡,是生活环境所决定的,本无从辟谣。……我和顺玲都很心累。便少外了,终日留在莘家里闲着。这莘家是个很守旧的旧式家,家中女眷是不许随便离开宅的。妈妈纵然是当家主母,也没有特权。不过倒是有个例外况,就是每日早晚两次,女眷们可以来前厅,给祖宗神位敬香。虽然妈妈和我同住一个家中,但要见面的话,每天也就只有这两次机会而已。倒是顺玲,不受任何约束,可以随便宅,想怎么陪妈妈、陪多久都行。而实际上,顺玲也几乎是成日呆在宅里,夜才回到前院来安歇。我对此倒是没多心,毕竟有妈妈在呢,那莘征再好,也不可能在妈妈,勾搭顺玲。说起来,顺玲对妈妈的,其实不太理是不太可能终日陪侍妈妈的。但由于宅的环境、条件,实在比前院好得多。所以,顺玲就贪图那享受了。宅条件有多好呢?这样说吧,和前院相比,就像两个世界。前院这儿,就是个养场,鸭畜牲随地走。而那宅,才是住人的,虽然同样陋,但起码净,没有随走随拉屎的畜。甚至还有绿化,如果那四株枣树算是绿化的话。以上只是环境,还有饮日用。宅的饮,每顿都是有的。非饭,也有吃不完的果、零。几位悠闲无事的女眷,就聚在一块儿,吃吃零,唠唠闲话,玩玩游戏,嘻嘻戏耍。这闹闹的小日,过得实在惬意无比。对比起城里的生活,妈妈就更喜在这儿过了。就连顺玲,也是渐渐适应了宅里的生活,所以才呆在里的时间才越来越,都不怎么来陪我了。初时,顺玲宅的初衷,其实是想给我带好吃的。因为平时我吃的饭,其实都是宅吃剩的剩菜剩饭。当然不单止我,其实所有婢仆们吃的,都是剩菜剩饭。我最初是很不忿的,那莘征凭啥把我当成是才了。但再不忿也是没个用的,人在屋檐,哪能不低。顺玲劝我忍耐,又时时宅,去蹭饭,顺便顺好东西,带来给我。于是就这样得过且过着。过得久了,顺玲倒是渐渐喜上了宅的生活,白天都不咋来陪我耍了,到得夜后,方才回来安歇。我是能理解她的。因为,就算回到城里,如此多样而充裕的饮,也是十分难得的。在城里,吃饱饭是没问题,但想吃得味、吃得多样化,就难了。因为城里一直在实行严格的给制,啥都要票购买,有钱没、有权没要。反而这闭的山沟沟里,成了给制的漏,只要山里能产的,那莘征就能回家来。这些天来,我就亲见过好几次了,外面那些村民,挑着、捧着、提着各式土产资,给莘征送上门来,还送得卑微极了,哈腰的,好像很怕莘征不肯收似的。看得我都暗自叹,我父亲那城里的小,真是拍也比不上这山沟沟里的土皇帝啊。不只是吃拿卡要比不上,权威也是远远比不上。每隔个几天,那莘征都会带着枪队,持械巡游全村。说是巡视村庄周边有没有野兽侵,但实质上更像是向村民示威,炫耀武力。那枪,可不是猎用的土枪,而是解放军用的制式步枪。区区一个与世隔绝的小山村,居然拥有几支军用步枪,实在叫人费解。我估计就是和苏联闹崩的那时候,中央发了文件,让基层各自逐渐民兵队。那时候各地武库都向基层开放了,大量枪支弹药民间。只是没想到,就连这闭的山沟沟,都趁机捞了几支步枪。是莘征捞来的。那年,那莘征也就十来岁吧,居然就拥有这见识、这魄力,当真不可小觑。而今时过境迁,山外的各地民兵队,早已解散多年了。而这山沟沟里的,仍被莘行保留着。每隔几天,他就带队巡游。每次巡游,其他民兵都是骑着骡,或驴,背着步枪。独他是骑着,腰枪。那匹,不知他是打哪来的。倒是那支匣枪,听闻是他爷爷的遗。他爷爷当年死在征途中,待解放后,其战友送回了遗。其中就有那一支匣枪。大可以想见,他本就是征英雄之后,又骑着,带着一队人人持枪的民兵队,满村的晃,炫耀武力,是多么的威风凛凛。莫说那些村民,就是我,都是心生敬畏的。在这儿逗留日久了,看多了那些场面,又是吃拿卡要,又是炫耀武力什么的,使得我这心里,都不禁对那莘征产生了一自卑的绪。我最大的优越,是我父亲的份。可是,的父亲,比起那莘征,实在是差得远了。这落差,击溃了我对莘征的抗拒心,使我渐渐的认同了,他确实是妈妈的良。妈妈抛弃父亲,执意回来此地,确实是对的。那莘征不仅比父亲有排面,更比父亲顾家。我就没见过那莘征夜不归宿的,晚晚都在宅,和几位女眷玩乐。外有排面,回来又妻妾,这男人,哪个女的不啊。……这些天来,我在观察中,渐渐认同了莘征,认同了妈妈的选择,在为妈妈到欣。却忽略了个事,不单止我有睛,顺玲也有。顺玲也在耳闻目睹之中,渐渐的对莘征有了亲近和崇拜之。顺玲是很慕的,她之所以嫁给我,大概就因为我父亲是。而今,她遇见了更力的男人,还朝夕相见的,岂能不动心思。加上,那宅里,还有个唯恐天的二姨太麦娘。那麦娘是个利人,瞅着莘征对顺玲有意,而顺玲也对莘征没甚距离,就拾掇起拉条的破事了。倒不是她喜给莘女人,只是她想恶心一妈妈。她向莘征献计,用一诱惑顺玲。山的山路太了,是要骑骡的。我还好,咬咬牙也能持,但顺玲就够呛了。而我们带来的那四,都被妈妈当作嫁妆,归这莘家了。而这山沟沟里,纸币是不好使的。我们当初都忽略了这一。于是,此时就被那麦娘拿来搞事了。顺玲听了,心里暗骂那麦娘无耻。但左右想想,也没拒绝,答应了。顺玲早就对那莘征生发了少女怀,并无多少抗拒,况且将来山时,确实需要一代步的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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