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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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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相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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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有些东西不是不懂,而是不敢去想,怕想了会更难过。

和他父亲很像,是个实诚的男人,在一起田过日是很好的,这辈虽不至于混得风生起,却也不会受什么煎熬。

现在,我将他当未来夫婿候选培养的心愿,彻底死了。

黑卫那份会造成妻守寡的风险工作,还在其次。更要命的是小禽兽已经注意上我,还展现十二分兴趣,他手上着我的卖契,拥有生杀大权,如果他不准我脱籍嫁人,就算我胆大包天,主动和石相悦,互许终生,也一样逃不他的五指山。他甚至还可以将石派去最危险的工作,轻轻鬆鬆要他的命。

不是猫,小命只有一条,我可以不在乎自己安危去冒险,却不能故意害他。

别无选择,只剩逃亡一条路。

为了藏书阁工作,我思前想后,最终咬着牙,忍辱负重主动去向小禽兽示好,没陪几次笑脸,冬天就到了。天起雪来,又轻又,白茫茫的一片,装裹整个山峰,屋檐都是像利剑似的冰条,时不时要派人将它敲来。

对工作的人来说,这不是景,是煎熬。

泡在冰里洗碗洗菜,我本来就比别人的手脚,很快的冻疮,又又痛,得像十胡萝卜,拎去可以餵兔。可是该的活还必须继续,作为新人,还要承担老资格的大丫和婆们的一分活计。

把我的手翻来覆去看了几遍,没说什么,只是第二天给我送来了一双厚厚的棉鞋,着立刻换上。还拿来两小瓶烈酒,嘱咐我在每天睡前地喝一小杯去,另一瓶用生姜泡三天,每天两次手脚,再涂上猪油消。过了两天又送来几十斤炭和一个小手炉,骂:「别总是小里小气的算计过日,怕冷就在屋里多烧一个火盆,没钱不会问我开要吗?咱们一个村来,还会亏待你吗?真是蠢货!」

这孩总算成熟了,会照顾人了。我穿着和的棉鞋,看着他急急忙忙赶去习武场的背影,心里也很和。

趁着冻疮严重,我找了个机会,去见南冥。

冥穿着厚厚的白狐裘,髮束起,勒着同抹额,两侧各留一小缕青丝编成细辫,坠着金琉璃珠,腰佩宝剑,袖怀玉笛,脚踏着云纹雪靴,立于积雪红梅,神却是不快乐的。

我踮着脚尖靠近,还没走几步,他已发现了我的存在,忽然展开眉,顽玉笛,放边轻轻起首快曲,带着几分调戏捉的味,将原本的忧郁一扫而空。

我装作要嗅红梅,矫造作地拉低枝,故意那双冻疮纍纍的手。

快的笛声忽然跑了一个调,发刺耳的怪音。

冥停动作,盯着我的手,焦急地问:「洛儿,你怎么被火烧伤了?」

没见过冻疮的大少爷啊……

我满额黑线,少不得解释一二。

冥很尴尬:「这个,我也在书上见过的。待会我让人去厨房吩咐王大娘别让你碰,库房里似乎还有贡的绵羊油,也给你送来,这样应该会好吧?」

果然是大少爷的派啊……

我拚命摇:「洗碗洗菜是在厨房工作的本分,生冻疮的也不止我一个,怎么可以因为少主照顾我,就不守规矩偷懒呢?这是我厨房应作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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