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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4:遗产之争,季攀夕脱离陆家(一更)
他抱住她:“阿
,不要怕我。”
林
想推开他,抬起了手,却迟迟没有往
落。
她要怎么
?她能找到证据吗?他的话哪一句是真哪一句是假?他有弱
吗?
她的手慢慢垂
来。
她不相信会有刀枪不
的人。
周二上午,陆女士约了一位她的律师朋友喝咖啡。
她把自书遗书的照片给朋友看了。
朋友问:“遗书有原件吗?”
“没有原件。”
“那见证人呢?”
“也没有。”
顾清革算是见证人,但人已经不在世了。
朋友客观地说:“站在律师的角度,我不太建议你起诉要回遗产。”
“胜率很低吗?”
陆女士是个小富即安的
,想要回梵帝斯不是因为钱,就是心里憎恶陆常悠,不想便宜了她。
朋友实话实说:“非常低。虽然法律上没有规定自书遗嘱必须要有见证人,但在常见的纠纷案例中,自书遗嘱的法律效力问题存在很大的争议。即便你有原件,但如果没有第三方证人,或者录音、录像视频,很难证明陆老先生在写这封遗书的时候
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且没有受到任何胁迫。”
陆女士原本也没抱多大希望,她岔开话题,没有再说遗嘱的事。
与朋友聊得正兴起时,陆女士的手机响了。
“常安。”
来电的是梵帝斯的一个女
,和陆女士的关系一直不错。
“今天在董事会上,季攀夕当着所有董事的面递
了辞呈。”
季攀夕离开梵帝斯后去了
明医院。
陆常悠已经收到了他辞职的消息:“为什么辞职?”
“没必要再留
来,您已经不信任我了。”季攀夕看上去表
释然,并没有受到辞职的影响,“等过几天,我会搬
公馆。”
季攀夕是聪明人,不需要撕破脸,陆常悠在怀疑什么他心知肚明。
陆常悠觉得诧异,他不应该是这
不争不抢的
:“你还要搬走?”
他的语气听上去很认真,并不像托辞:“搬走是
于我的私心,我怕您因为我的关系会更加迁怒林
。”
如果是这个理由,倒也符合他平时一味护着林
的作风。
这些年来,陆常悠将他当继承人培养,他也争气,有手腕、有能力,斯文有礼、沉着冷静,天生就是块商人的料
。陆常悠知
,他其实有野心,原以为他会娶一个能在事业上帮他更上一层楼的女人,他确实也有这
的机会,
慕他的富家女孩并不少,结果他先斩后奏娶了林
。
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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