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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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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之后就再婚,这个时间确实有尴尬啊,不过呢人家确实就是在离婚之后才结婚的,连齐琪这个当事人都说不知,她这个外人就更不知的。

当然她私心里还是觉得冉楠不是那样的人,她是个正能量的偶像,不畏权,那年她刚上大学,有一起-案格外受人关注,被-的人是一个社会边缘人,是那社会小混混不过也不算小。她被人-了,别人都觉得她这随便的坏女孩换男人跟换衣服一样,大概是为了骗钱才说别人-,就连法官也判了那个男人无罪。

那个时候冉楠正是当红,她不畏权,召开记者会跟那个法官喊话,不断为那个女孩征求公平,后来大概是因为有她影响,在舆论的压力,这件事重新审理,而那个-女孩的男人也被判了刑。

这些年来冉楠也一直在公益,不断为那些受到歧视和压迫的妇女奔走,为女权发声,在这样的和平年代,冉楠这样的人真的可以称得上是女英雄了。

所以她很敬佩她,不希望她现什么污

回到青青工作室,木丛还没有班,林青青跟他说了一今天宴会上有几个老闆想谈合作的事,想听听他的意见,木丛很专业,仔细分析了一遍,觉得这其中只有一个运动鞋的代言比较靠谱,木丛打算明天去和负责人再商议一然后准备签约。

商议完了,时间也不早了,林青青便宣布班。可是从会议室来,莫卿颜却拉住她。

「怎么了?你还有事?」

「我想和你谈一。」

正好齐琪从边经过,莫卿颜又:「齐琪也过来吧。」

三人来到林青青的办公室里,林青青以为她是因为代言的事,便小心翼翼试探着问她:「你不想接那个代言?」

莫卿颜摇摇,从包包中摸一张照片递给她。

照片是一张合照,莫卿颜和一个穿着军装的小伙,莫卿颜那时候大概只有十几岁,脸上带有没淡掉的原红。

照片背后有一行字,昌奇,1987年生,祁洲人,2014年加中国驻利比亚维和队。

林青青觉得莫名其妙,「你给我这个照片什么?」

莫卿颜:「还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吗?」

当然记得,在祁洲,她被她的歌声惊艶到。

「当时我不是拒绝了吗?后来有个人找到我,他知我在找人,他让我来找你,让我被你的才华好好打磨,让我助你成功,他答应我你成功之后他可以帮我找到我想找到的人。」

林青青:「???」

「我之前一直不知他是什么份,怎么有那么大的自信帮我找到我要找的人。可是我还是抱着希望来了,今天我看到了他,我才知原来他是你的丈夫。照片上的男就是我要找的人,如今我火了,你也算成功了,所以我希望他能实现对我的承诺。」莫卿颜一脸期待又张,「帮我把这张照片给易先生可以吗,他说过可以帮我找到他的。」

林青青望着莫卿颜的表,不禁有些诧异,这个冷的女孩,好像没有喜怒哀乐一样,此刻和她说的每个字却都透着小心翼翼。

林青青望着照片上的男,他肤有些黑,然而却笑得光又灿烂,靠着他的莫卿颜也是笑得一脸天真烂漫的。

「你为什么想找到他?」

「他救过我,玉树地震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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