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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确定谁当选版主,却没有涉及到财
上的非法占有。
网友们便像是找到了发
,纷纷在帖
方留言回帖。
八楼:我咋
觉这个叫小秦的也不简单?
秦牧看到这里,忍不住摸了摸鼻
。
十一楼:有这运气,去买球会不会把把中?
论坛里,又置
了一个新的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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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楼:兄弟们,世界杯正在
行中,梭哈是
智慧,拜完记得梭哈。
完全归论坛站
所有。
选择谁当版主,制定什么样的竞选规则,都可以由论坛所有者说了算。
这事即便是有
幕,也并不犯法。
有些无语。
还要每天早晚各拜一次。
十楼:有
理,我
上就法考了,从今天开始,早晚拜上一拜,争取
好运。
其实。
一楼:不存在刷数据
况?我不信。
这个置
帖一
现。
论坛里的人上一秒还在吐槽黑幕,转
之间就把自己当成了锦鲤
质了……
考试的、赌球的、买彩票的……
九楼:肯定不简单,论坛人数这么多,上千万分之一的概率,都被他给碰到了,这运气绝对逆天了,不行,我回家后得把他供奉起来。
本次投票……
可以说……
“告论坛广大网友:经检测,本次竞选的结果并未存在
虚佳作和刷数据的
况,且‘小秦’当选,是从整个论坛所有用
中筛选
来的幸运网友,因此无需参与本次竞选,并非黑幕。”
而没过多久。
法律上虽然存在欺诈行为的定义,但却要求存在对财
的非法占有动机。
七楼:那这个叫
“小秦”的又是哪位?莫不是锦鲤
质?
最终解释权……
六楼:真的假的?这个律师真的政法系的教授?这么
的人
居然也来咱们论坛竞选版主了?
十四楼……
十三楼:年金十八,死因梭哈。
二楼:其他七个人我都没意见,排名第一的那个到底是什么律师,怎么能刷
几万票的?还有那个叫“小秦”的神秘网友,我咋
觉是
钱了的?
“另外,本次竞选版主的最终解释权,归属论坛所有。”
同样是
理员所发的。
虽然涉及了大量网友,属于公众行为。
五楼:能被大佬碾压,我算是服了,我现在没意见了。
三楼:我刚刚去网上查了查,这个排第一的律师可了不得,好像是某某大学政法系的教授,他该不会是发动了学生帮忙投票的吧?
四楼:嘶!!这是个大佬啊。
都把他当作了幸运之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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