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版
首页

搜索 繁体

第124节(3/3)

热门小说推荐

最近更新小说

的过程中倒地,救治无效死亡。

另外,经查,曾学勤曾因寻隙滋事罪被判有期徒刑六个月,至今未满五年,其构成累犯,应从重罚。

曾学勤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我们建议判其有期徒刑十二年。”肖检察员

肖检察员说完后,方轶看向曾学勤,只见他稍微诧异了,随即便恢复了之前的神态。这家伙心态真够好的。

面由被告人自行辩护。”审判

“陈志宏跟我是竞争对手,但是我从来没有过要害他的心思,他有冠心病的事在事之前,我一直不知。对于他的死我愿意承担一定的责任。但是我认为检察院建议的刑期过重。我只是打了他两拳,陈志宏是死于冠心病,不能把责任都归到我上。”曾学勤不服

打两拳判十二年!搁谁谁也不会认,曾学勤不服很正常。

“辩护人发表辩护意见。”审判

“辩护人认为,本案有一定的特殊,被告人曾学勤虽然构成故意伤害罪,但应在法定刑以有期徒刑。理由如

被告人曾学勤对被害人陈志宏拳击的行为一般不会产生被害人死亡的结果,但其拳击的危害行为,与被害人绪激动、剧烈运动及饮酒等多因素介诱发冠心病发作导致了死亡结果的发生。

被害人患冠心病,被告人曾学勤事先并不知,这属于偶然因素,其先前挥拳击打的行为与被害人死亡结果之间属偶然因果关系。

据《刑法》‘罪责相适应’的基本原则,并据《刑法》第六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犯罪分虽然不有本法规定的减轻节,但是据案件的特殊况,经最人民法院准,也可以在法定刑以刑罚。’

辩护人查询了近几年最人民法院准的法定刑以量刑的案例,上述规定所指的“特殊况”可以归纳为以况:

第一况,被害人患特严重疾病,被告人事先并不知,是一偶然因素;第二中况,被告人的伤害行为与被害人死亡结果之间纯属偶然间接事实因果关系,被害人自疾病等因素对死亡结果有一即发的直接绝对原因力。

本案完全符合上述况,所以辩护人认为虽然被告人曾学勤构成故意伤害罪,但是其拳打被害人的行为仅仅是诱发被害人冠心病的原因之一,并不是主要原因。另外,据检察院提供的证据,被告人已经取得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因此辩护人建议贵院判法定刑以有期徒刑,建议刑期一年。

院的案例附后!供合议参考。完毕!”方轶

方轶知法院大概率是不会照自己的建议判决的,但是该的动作还是要的,建议一年的刑期是与曾总商量过的,他媳妇元芳也能接受。

很快审判敲响了法槌,结束了审,休十分钟,待合议评议后判决。方轶开始收拾桌上文件了,一审的工作结束了,至于法院会怎么判,他无法左右,只能静静的等待,期盼有个好结果。

……

十多分钟后,三位法官陆续走,审判敲响了法槌。

“现在继续开,请法警把被告人曾学勤带上法

本案经合议评议已经形成判决意见。针对控辩双方的意见,结合本案争议的焦据本案的事实和证据,本院评析如

Loading...

内容未加载完成,请尝试【刷新网页】or【设置-关闭小说模式】or【设置-关闭广告屏蔽】~

推荐使用【UC浏览器】or【火狐浏览器】or【百度极速版】打开并收藏网址!

收藏网址:https://www.baowen8.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