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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当时让他跟我去自家超市
钱,他也没多问就同意了。
了超市后,我让他在窗
望风,我
休息室看到了唐明……”唐仁国用手臂
了
泪说
。
“后来呢?你和被害人唐明在屋里打起来,江三复是怎么
的?”方轶问
。
“他跑
门时,唐明已经躺在床上不动了。后来我让他帮忙在屋里翻钱。再后来我把翻到的钱给了他一万,我们两个就分开了,再没联系过。”唐仁国
神恍惚的说
。
“你
休息室后,见到唐明时,是怎么想的?”方轶问
。
“我就想要
钱,给更好,不给……”可能是意识到了什么,唐仁国的话说到一半停住了。
“如果要不到钱,你怎么办?”方轶追问
。
“那就抢。”片刻后,唐仁国
神飘忽不定的说
。
“审判
,辩护人问完了。”方轶看着审判
说
。
多了一丝莫名的沉重
“现在
行举证质证,公诉人、辩护人和被告人有新证据需要提
吗?”审判
问
。
“没有。”三方
。
“
面先由公诉人
示证据。”审判
。
检察员提
的证据目录和相关证据,方轶之前已经看过,他对在案证据均认可,被告人对证据也没有异议。
……
“本案事实已经调查清楚,法
调查结束,现在开始
行法
辩论。法
辩论主要围绕未被法
认证的争议事实和
据事实应该如何适用法律的问题
行辩论。
先由公诉人发言。”审判
。
“审判
、审判员:公诉人认为,被告人唐仁国与被害人唐明系父
关系,被告人抢劫的对象是唐明夫妻的家
共有财产。
据《最
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
问题的意见》第七条之规定,为个人使用,以暴力、胁迫等手段取得家
成员或近亲属财产的,一般不以抢劫罪定罪
罚,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刑法的相关规定
理。
被告人唐仁国在抢劫自家钱财过程中,持械行凶杀人,因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得逞,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
鉴于被告人杀人未遂,致人重伤,给被害人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我们建议判
被告人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完毕。”检察员说完后,放
了手中的a4纸。
坐在旁听席上的唐明听完检察员的发言,并没有
到特别解气,
神中的喜悦也仅仅维持了那么一刹那,喜悦过后心中反而多了一丝莫名的沉重。
贾宗霞的反应与他不一样,听过检察员的量刑建议后,她的心猛地揪了一
,
中充满了担忧之
,双手
的攥着椅
扶手,
略微有些发颤。
照
审程序,接
来是被告人自行辩护,被告人唐仁国没有再哭泣,他的自行辩护更像是在叙事,
过的事他都认,但他认为自己被抓时是去派
所投案自首,恳求法院从宽
罚。
“被告人的辩护人发表辩护意见。”审判
看向方轶。
“审判
、审判员:辩护人认为,被告人唐仁国的行为不构成故意杀人罪,构成抢劫罪。理由如
:
一、被告人唐仁国抢劫家
共有财产,构成抢劫罪
据《最
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
问题的意见》(法发[2005]8号)第七条第二款规定,教唆或者伙同他人采取暴力、胁迫等手段劫取家
成员或近亲属财产的,可以抢劫罪定罪
罚。
据《最
人民法院关于抢劫过程中故意杀人案件如何定罪问题的批复》(法释〔2001〕16号),行为人为劫取财
而预谋故意杀人,或者在劫取财
过程中,为制服被害人反抗而故意杀人的,以抢劫罪定罪
罚。行为人实施抢劫后,为灭
而故意杀人的,以抢劫罪和故意杀人罪定罪,实行数罪并罚。
辩护人认为,唐仁国已满十八周岁,是成年人,有独立生活能力,但由于被害人与被告人未分家析产,唐仁国作为与唐明共同生活的家
成员也曾对家
收
有贡献,因此家
财产应认定为被告人唐仁国与父母的共同共有财产。不应认定为唐明夫妻的共同财产。
本案中,被告人唐仁国伙同江三复(黄
)到自家经营的超市搞钱,在实施搞钱(抢劫)过程中,被告人将被害人打成重伤,其最终的目的还是为了搞钱。
从被告人准备去自家超市搞钱,到后来重伤被害人后,抢劫家
共有钱财的前后行为可以看
,被告人的目的在于抢劫自家超市,而不是为了杀人,殴打被害人只是为了方便实施抢劫行为。
被告人的行为符合《最
人民法院关于抢劫过程中故意杀人案件如何定罪问题的批复》和《最
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
问题的意见》第七条的规定,本案应定
为抢劫罪。
二、被告人唐仁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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