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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4节(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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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志社的大门,就看见小王在加班,曹勇想着平时和小王关系还不错,便走过去打了个招呼,小王吓了一,见是曹勇,忙捂着开玩笑:“曹哥,你是要吓死人啊,大半夜的你来啥?”

“我忘了东西,过来拿。”曹勇觉得吓到了人,也不好意思,于是说要请小王吃宵夜。

小王指着面前一堆稿件,无奈叹气:“曹哥,我倒是想去吃,可我怎么去?今天要把这些整理完了送去印刷厂,不然,我明天就要挨训了。”

曹勇看了看四周,整个杂志社只剩小王一人,也有些同地拍了拍小王的肩膀:“你先忙,我去拿东西。”

“唉,好的,曹哥你忙。”小王看着曹勇的背影消失在拐角,叹了气,低声呢喃:“我也不知什么时候才能站稳脚跟,不再这垫底的小虾米了。”

无论哪里,职场竞争都十分激烈,大鱼吃小鱼无不在。

曹勇拿了包来,见灯光低着活的小王,心里有些不忍,要不是林志宇的关系,自己是连小王这样的工作都碰不了。

他走了过去,这次故意声响,小王听见了转,笑:“曹哥要走了吗?”

曹勇拉了把椅:“我帮你吧,然后我开车送你去印刷厂,这样你还能回家睡一觉。”

小王很激,也没有拒绝曹勇的好心,两人活快了很多,但曹勇却十分心惊,因为他发现了这篇稿

倒不是这篇稿有多少问题,而是,为什么他之前没有看到过?

于是,他趁着小王去洗手间的功夫,把这篇稿来放了自己的公文包里,想着今天林志宇这里没有问题,再送去印刷厂也不迟。

观林志宇的神,曹勇锐地觉到自己对了。

林志宇:“这个江公司的段福昌在市找过我,请我吃饭、,随后提让我帮忙写为江公司写稿,被我拒绝了,这些其实也没有什么,不过,他却趁我不在的时候送了贵重的礼到我宾馆的房间里。”

曹勇虽然没有读过多少书,可他在外面摸爬打好多年,这几年又一直跟着林志宇,无论见识和心机都非比常人,这也是林志宇愿意提携他的原因。

“林老师的意思是,这人事不够磊落。也是,但凡心里没有鬼,事肯定是大大方方的,何必这样些藏着掖着的事?”

林志宇:“这件事我给你,你去找写这个稿的人了解一况。”

曹勇站起,郑重地:“我保证能完成这次任务。”

这是第一次,林志宇明确给他安排重要的任务,也是他正式亮相了,不是一个司机和关系份。

杂志社事件

杨柳来到晨曦的时候,晨曦已经有条不紊地开始工作了。

小李过来汇报了一最近的工作,该签字的让杨柳签字。

“路小华怎么样?”杨柳低签字,问小李。

好的,聪明肯学,脾气也还不错,不过,她现在的工作有些大材小用了。”

小李有些可惜地摇,引起杨柳的好奇,抬起问:“怎么了?”

“我听过小李唱歌,太好听了,真的,她还说是她自己写的歌呢,啧啧啧,我觉得她就是个天才,只是时运不济罢了,不过,我觉得她如果有机会的话,肯定能大放异彩。”

杨柳听过路小华唱歌,虽然也觉得不错,但没有小李说的那么夸张。

于是她随意附和:“我听过她唱歌,是不错。”

小李没有看来杨柳的敷衍,还微微低,十分郑重地说:“杨经理,要不我们帮一她吧,不她以后会不会激我们,只要我们以后能听到好听的歌曲就很好了啊。”

小李是个有些浪漫的姑娘,同时还十分,和路小华的相中,越发喜路小华了。

“你想怎么帮?”杨柳对小李有很多的宽容和耐心,大概她希望林钰也能像小李一样活泼开朗些吧。

“我听说现在有个国家青年音乐大赛,我跟路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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