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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可夫斯基说,当社会把你
上绝路,别忘了还有一条路,就是犯罪。记住这并不可耻。
我记得他是为
自杀的,但我已经不记得是什么理由了。我爸说过,诗人就是怪人,无论活着还是死去都像在
梦。他这句话说的很有意思,我也一直记到了今天。
在我看来叶赛宁这辈
过的
值得。他是我们这个星球上最着名的诗人之一,拥有浑然天成的失落和悲伤。他娶过比自己大17岁的舞蹈家老婆,虽然他都不完全懂她的
丽和伟大。然而这个暴躁自私的无赖汉伤透了伊莎杜拉的心。离异后,他被第二任妻
送去
神病院。寒冷的冬夜,独自一人在旅店投缳自尽,死前用血写
了《绝命诗》,最后一句写着:“在这样的生活中,死并不新鲜,但活着,当然,更不稀罕。”
叶赛宁活得不好,最后说自己不稀罕活。于是我直接把他看成是一个懦夫。
他那个拿枪轰掉自己脑袋的诗人朋友曾经为吊死的他写过一句话。“在这人世间死去并不艰难,创造生活可要困难得。”讽刺的是,五年后
雅可夫斯基也死了,而且到死也没犯过罪,杀过人,除了他自己。基督教认为自杀就是渎神的重罪,辜负了上帝的恩赐。如果
雅可夫斯基说的犯罪是指这个,那我就认为他是可耻的,因为我还以为他会
更吓人的事,真是白白浪费了我的期待。
我唯一满意的是叶赛宁选择用一
绳
结束了生命。伊莎杜拉是
尔兰人,她说过
尔兰人革命的颜
不是红
而是绿
,因为反叛者都会被人吊死在绿林中。我很
兴叶赛宁也被吊死了,这是一
尔兰式的死法,这是命运对他这个负心汉的惩罚。他对不起我的伊莎杜拉,事实上他对不起他生命中所有的女人。我唯一不满意的是伊莎杜拉直到死去,都在痴
地思念叶赛宁,而不是自己用绳
去结果他的生命。当然,如果她真的选择这么
,她就不是我的伊莎杜拉了。我
她的痴
,我
她的悲剧,我
她的不聪明。
就像我
小山一样。
我现在已经记不清楚小山的样貌,一些片段就像手机里的存图,不经意间浏览时就像第一次看到它们一样。有些我可以记得很清楚,有些我甚至怀疑这只是我的想象。因为这些记忆的视角既不是我的,也不是她的,只能是
的,不但没有随着时间褪
,反而越发的细

。
她是一个太聪明的女孩,太聪明到让我恐惧,让我憎恨,让我逃避。
她是一个不聪明的女孩,不聪明到让我愧疚,让我怜惜,让我怀念。
覃小山在一定程度上用死亡霸占了我,永远地占据我心里某一
地方,就像
盘里杀不死的超级病毒。这个地方就像龙之逆鳞,一
既死,又像是没骨
及时复位的肢
芽与组织黏在一起,任何小心翼翼的
碰,都会导致撕心裂肺的痛楚。我的
崴脚了,有我爸用迅雷不及的接骨手法,
痛不如短痛的治疗。然而我的灵魂崴脚了,却没有任何人可以妙手回
,除了我自己。
好吧,其实我自己也治不好。我不是中医大夫,我不会正骨疗伤。我心灵的伤
已经在踽踽独行中变得血
模糊,脆弱得不堪一击,生生让我疼
泪来。
所以当我看见死去时我的
心是非常
愉的。我看着人造人()特有的蓝
血
,莫名想到和睿恩去游泳池玩的那些夜晚。夜晚的池
沁凉沁凉的,清澈见底。我们两个每次都游到
疲力尽才回去,然后去(凯雷斯)的风味小店吃夜宵。馆
里有提供晒日光浴的机
,有次我好奇心起晒了五分钟手,晒得脱了
,十分疼痛,筷
都抓不起,吃夜宵都用勺
吃。为这事,睿恩笑了我好几次。这是一段轻松惬意的好日
。因为无忧无虑。
我告诉睿恩我从小脾气就有
古怪,不喜
穿短
,再
的天气都穿
,而且喜
穿窄脚的,裹
的,不会

肤的。因为我觉得男人
大
特别没面
,特别有伤风化。自从我
了(拜森),和盖都在我的影响
不穿袒
背的衣服了。我就连穿白衬衫,都在里面加一件白
背心。没办法,只有这样我才肯
门。他们都说我太讲究了。
睿恩就告诉我,(中央都市)的(
英)才是真的讲究,最
级的(金发贵族)常年穿着制服,脖
以
没有任何
肤

来,终日
着白手
招摇过市。我当时乐了,说禁
成这个样
,比修
士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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