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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上面印着“沈家”,印着“沈宴洲”三个字,哪怕只是张模糊的侧影照片,他都会如获至宝。
在无数个散发着霉味和腐臭的
夜,借着窗外透
来的微弱月光,他用那只只会挥拳
的手,笨拙地,一笔一划地在纸上记录着关于他的一切。
“1998年,冬。报纸上说,沈家小少爷在维也纳拿了钢琴奖。他喜
钢琴。”
“1999年,夏。八卦杂志拍到他去
场。他穿白
的骑
装真好看。他不吃香菜,杂志上说他把香菜挑
来了。”
“2000年……他好像
了。他的
很直,像那个……像那个什么模特。”
“听说他喜
喝那个叫‘黑
诺’的红酒。那是什么味
?以后我有钱了,我也要买来尝尝,看看是什么味儿。”
那个脏兮兮的笔记本,成了他的《圣经》。每一页,每一行,都是他苟活于世的理由。
他小心翼翼地把本
裹在塑料布里,贴
藏在
最
和的地方,比命还重要。
可是,想要靠近月亮,光靠想是不够的,想要走
去,想要有资格站在那个一
名牌的人面前,他必须变
,
到没人敢踩他的
,
到能洗掉这一
的臭味。
于是,十五岁的少年,走
了地
黑拳的笼
。
那是真正的修罗场。
没有规则,不计生死,只有最后站着的人能拿钱。
第一次上场,他被打断了好几
肋骨,左
得像
桃,血糊住了视线,对手是个两百斤的屠夫,掐着他的脖
把他
在铁网上
,窒息
像
一样涌来。
“死吧!
沟里的老鼠!”
意识涣散的那一刻,他脑
里闪过的不是恐惧,而是那张从报纸上剪
来的,有
模糊的脸。是那个穿着白衬衫、不染尘埃的小少爷。
“不能死。”
“如果死了,就再也见不到他了。”
“我还没闻到过他
上的味
,还没听过他亲
叫我的名字……我不甘心。”
“沈……宴……洲……”他在
咙里发
一声濒死的低吼,这三个字像是某
古老而
大的咒语,瞬间
燃了他已经枯竭的
。
少年睁开了充血的
睛,像一
被激怒的孤狼,一
咬断了屠夫的手指,然后绝地反击,用最原始,最残忍的方式,把对手打趴在地上。
他赢了。
他躺在血泊里,手里
攥着
的那个位置,那里藏着他的笔记本。他咧开嘴,
了沾满血的牙齿,看着
刺
的白炽灯,笑了。
从那天起,城寨里多了一个不要命的疯
。他打架最狠,
手最黑,却又最守规矩,只要给钱,什么脏活都
,除了碰违禁品和碰男人女人。
有人笑他:“赚那么多钱不去玩,是不是不行啊?”他只是冷冷地
着拳
上的血,不说话。那些庸脂俗粉,连给那个人提鞋都不
。他的
,只想要留给那个人。
一年,两年,五年。他踩着无数人的肩膀,一步步往上爬,
上的伤疤叠了一层又一层。
终于,在他二十五岁那年,那个曾经被面包店老板追着打的
浪狗,坐在了九龙城寨那张象征着最
权力的红木椅上。
脚
跪着的是曾经不可一世的大佬,窗外是依旧肮脏混
的街
,但这一次,没人敢再叫他野狗。
直到有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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