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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民工VS白领(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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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斗官

第104章 民工vs白领[1/1页]

贝小默穿着那件跟雨衣没什么差别的迷彩服,再次踏落南华市的时候,觉到恍若隔世。

第一街区的时候,不留神淹没了午休来闲逛的人群中。

那些从写字楼里鱼贯来的少爷小们,嫌恶的躲避着与贝小默的接,不那么淡定的人,脆就斜了鄙视一阵,矜持一的抬起手掩着鼻匆匆而过。

凭良心说,贝小默上并没有难闻的味,只是,那件迷彩服和他满脸的胡渣太像一个民工兄弟了。

第一街区是南华市最繁华的地段,写字楼里的少爷小们,早已经在神上阿q似的把这里看成了自己的领地。

虽然谁也不知,他们光鲜背后同样掩藏着怎样**的生活,但他们的神却是傲的,这就如同级夜总会的小鄙视站街女一样,在贝小默面前,他们自觉的显示里的骄傲来。

其实吧,贝小默原本就是个衣架,什么衣服穿在他上都是很有型的。记得刚从国回来的时候,他就是穿着一校服。

4年了,他已经习惯了那些校服,穿着舒坦。

飞机走到等车区的时候,几个文艺青年打扮的家伙缠上了他,“大哥,你这衣服哪买的?”

贝小默笑笑摆摆手。

但还是有一个死缠烂打的,跟了他好一段路,最后开说:“大哥,你这衣服卖不卖?”

贝小默心里一个搁楞接一个搁楞,这件校服自己穿了4年了,以前走在大街上都没人看,这衣服在他上学的地方,“楼价”都不见得有人要。

所以,贝小默决相信对方是在设计圈。或者是拿他这个外乡人开涮找乐

现在想来,国外的东西就是好,校服都成了抢手货。

但这件迷彩服也不是madeinchina,也是国外生产的。遗憾就遗憾在,这件迷彩服的衣料实在太糟糕。

比这更糟糕的是,这半年的集训,天天都是这件衣服,从来没洗过,除了一些磨损之外还夹杂着那个带雨林国家所有难闻的气味。

现在,贝小默因为特殊的原因,穿着这件迷彩服招摇过市,顿时又将他打回到了喜以衣取人的城市阶级的最底层。

实际上,他在飞机上已经招来了整个机舱乘客的不满,所幸有懂得应变的空,临时把他安排到了厕所里,这才避免了有可能引发的空中血事件。

贝小默知自己上的衣服不招人喜上的味连狗都不愿意亲近,所以他只好选择了沉默。其实厕所也好,除了有空送来各饮料和,自己坐在座便上也惬意,一路上都觉在家拉便便。

民工形象的贝小默似乎并没有注意到街上少爷小们对他的鄙视,不人家怎么躲避他,还是像块糖一样,每前一步,不是碰到了这位少爷的肩膀,就是跟那位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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