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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斗官
第104章 民工vs白领[1/1页]
贝小默穿着那件跟雨衣没什么差别的迷彩服,再次踏落南华市的时候,
觉到恍若隔世。
走
第一街区的时候,不留神淹没
了午休
来闲逛的人群中。
那些从写字楼里鱼贯
来的少爷小
们,嫌恶的躲避着与贝小默的接
,不那么淡定的人,
脆就斜了
鄙视一阵,矜持一
的抬起手掩着鼻匆匆而过。
凭良心说,贝小默
上并没有难闻的
味,只是,那件迷彩服和他满脸的胡渣
太像一个民工兄弟了。
第一街区是南华市最繁华的地段,写字楼里的少爷小
们,早已经在
神上阿q似的把这里看成了自己的领地。
虽然谁也不知
,他们光鲜背后同样掩藏着怎样**的生活,但他们的
神却是
傲的,这就如同
级夜总会的小
鄙视站街女一样,在贝小默面前,他们自觉的显示
骨
里的骄傲来。
其实吧,贝小默原本就是个衣架
,什么衣服穿在他
上都是很有型的。记得刚从
国回来的时候,他就是穿着一
校服。
4年了,他已经习惯了那些校服,穿着舒坦。
刚
飞机走到等车区的时候,几个文艺青年打扮的家伙缠上了他,“大哥,你这衣服哪买的?”
贝小默笑笑摆摆手。
但还是有一个死缠烂打的,跟了他好
一段路,最后开
说:“大哥,你这衣服卖不卖?”
贝小默心里一个搁楞接一个搁楞,这件校服自己穿了4年了,以前走在大街上都没人看,这
衣服在他上学的地方,“
楼价”都不见得有人要。
所以,贝小默
决相信对方是在设计圈
。或者是拿他这个外乡人开涮找乐
。
现在想来,国外的东西就是好,校服都成了抢手货。
但这件迷彩服也不是madeinchina,也是国外生产的。遗憾就遗憾在,这件迷彩服的衣料实在太糟糕。
比这更糟糕的是,这半年的集训,天天都是这件衣服,从来没洗过,除了一些磨损之外还夹杂着那个
带雨林国家所有难闻的气味。
现在,贝小默因为特殊的原因,穿着这件迷彩服招摇过市,顿时又将他打回到了喜
以衣取人的城市阶级的最底层。
实际上,他在飞机上已经招来了整个机舱乘客的不满,所幸有懂得应变的空
,临时把他安排到了厕所里,这才避免了有可能引发的空中
血事件。
贝小默知
自己
上的衣服不招人喜
,
上的味
连狗都不愿意亲近,所以他只好选择了沉默。其实厕所也
好,除了有空
送来各
饮料和
,自己坐在座便
上也
惬意,一路上都
觉在家拉便便。
民工形象的贝小默似乎并没有注意到街上少爷小
们对他的鄙视,不
人家怎么躲避他,还是像块
糖一样,每前
一步,不是碰到了这位少爷的肩膀,就是跟那位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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