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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六)
年轻人一
锦衣华服,腰间还系了一块玉佩,一派公
哥儿的模样,一看就知
是显赦的
,是达官贵人的
弟。年轻人
得星眉剑目,英气迫人。
虽然不魁梧,但还算结实。个
得算
,但看得
年纪还很轻,大约十七八岁。饶是年纪轻轻,但在
仆面前,已是很有威严。
「哦,宇少爷,是你呀。」那
仆见了年轻人,
上松开了芳青,贼忒嘻嘻的应
。
「这是什麽人?」年轻人问
。年轻人好奇的看着芳青,见这纤弱的孩
,比自己还少着几岁。
葱似的清秀模样儿,理应是一见难忘的,但年轻人不记得王府里有这麽一个孩
。
这孩
带三分脂粉气,七分书卷气。这般
面的模样,怎麽看,都不像
人。
弹可破的雪肌,手掌般大的瓜
脸,细如柳叶的眉,一双
灵透的凤
儿,秋
盼,底
是鲜红
的朱
和洁白的皓齿。这孩童简直好看得不像男孩
,甚至比女孩儿更惹人怜
。
年轻人看着这风致,不禁看呆了。芳青见年轻人牢牢的看着自己,也征征的回望。芳青已经好久没有见过这般俊俏优雅的人
了。二人四目
投的对望,芳青
上羞怯得低
了
。
年轻人这才回神过来,再一次的问
:「这是谁?」
「这个嘛…这是…」
仆讪讪的笑,还是说不
所以来。只有少数人知
,总
押小倌押到了王府。这实在是不好解释。
「是新买来的吗?怎麽之前都未见过?」年轻人看得
芳青战战兢兢的。
「对…对…对…这是人牙儿带来的。说是家贫,要卖
小厮的…」
仆急忙的解释
。
年轻人「哦」了一声。芳青偷偷的看这年轻人的脸
,他应该是真的相信了。芳青心里,当然是宁愿
小厮,也不愿意当小倌的。虽然已给羞辱了几天,但终始不想旁人晓得自己是个伺候男人的
。当初见了陌生人就怯怯的,就是怕给人鄙视或是看轻。所以芳青见这人以为小厮,心里反而松了一
气。
年轻人和
仆再聊了几句,年轻人再问
:「现在就要带他去见朱总
麽?」
仆
糊的应
:「是…」
「那可巧,我也正要去找朱叔叔。咱们就一
儿去吧。」
「哎哟,那不行呀。
才刚刚想起了。王爷忽然有命令,总
大人去了办事呢。」
「那我来得真不是时候了。」过了一会儿,年轻人又说
:「那我去藏书阁看书好了。我没有带书僮来,你就暂且借我这小厮来使唤吧。」芳青记得,藏书阁里,密麻麻的有很多架格,有的架格
得很。如此
贵的少爷当然不用自己爬
爬低的。何况,磨墨等琐事,向来都是
人的份
事。
「这是个新来的,还不懂规矩的。
才怕他会伺候的不好。这样吧,不如
才先把这小厮带到嬷嬷那里,再请嬷嬷派个登样的书僮过来。那可好?」
「那多废时。我瞧这小厮很不错的。反正朱叔叔还未同意买他的吧?就当是试试他
不
得来。伺候得好的话,才买!」
年轻人望向芳青,问
:「读过书吗?」
芳青颔首,回
:「读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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