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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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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六)

年轻人一锦衣华服,腰间还系了一块玉佩,一派公哥儿的模样,一看就知是显赦的,是达官贵人的弟。年轻人得星眉剑目,英气迫人。虽然不魁梧,但还算结实。个得算,但看得年纪还很轻,大约十七八岁。饶是年纪轻轻,但在仆面前,已是很有威严。

「哦,宇少爷,是你呀。」那仆见了年轻人,上松开了芳青,贼忒嘻嘻的应

「这是什麽人?」年轻人问。年轻人好奇的看着芳青,见这纤弱的孩,比自己还少着几岁。葱似的清秀模样儿,理应是一见难忘的,但年轻人不记得王府里有这麽一个孩

这孩带三分脂粉气,七分书卷气。这般面的模样,怎麽看,都不像人。弹可破的雪肌,手掌般大的瓜脸,细如柳叶的眉,一双灵透的凤儿,秋盼,底是鲜红的朱和洁白的皓齿。这孩童简直好看得不像男孩,甚至比女孩儿更惹人怜

年轻人看着这风致,不禁看呆了。芳青见年轻人牢牢的看着自己,也征征的回望。芳青已经好久没有见过这般俊俏优雅的人了。二人四目投的对望,芳青上羞怯得低

年轻人这才回神过来,再一次的问:「这是谁?」

「这个嘛…这是…」仆讪讪的笑,还是说不所以来。只有少数人知,总押小倌押到了王府。这实在是不好解释。

「是新买来的吗?怎麽之前都未见过?」年轻人看得芳青战战兢兢的。

「对…对…对…这是人牙儿带来的。说是家贫,要卖小厮的…」仆急忙的解释

年轻人「哦」了一声。芳青偷偷的看这年轻人的脸,他应该是真的相信了。芳青心里,当然是宁愿小厮,也不愿意当小倌的。虽然已给羞辱了几天,但终始不想旁人晓得自己是个伺候男人的。当初见了陌生人就怯怯的,就是怕给人鄙视或是看轻。所以芳青见这人以为小厮,心里反而松了一气。

年轻人和仆再聊了几句,年轻人再问:「现在就要带他去见朱总麽?」

糊的应:「是…」

「那可巧,我也正要去找朱叔叔。咱们就一儿去吧。」

「哎哟,那不行呀。才刚刚想起了。王爷忽然有命令,总大人去了办事呢。」

「那我来得真不是时候了。」过了一会儿,年轻人又说:「那我去藏书阁看书好了。我没有带书僮来,你就暂且借我这小厮来使唤吧。」芳青记得,藏书阁里,密麻麻的有很多架格,有的架格得很。如此贵的少爷当然不用自己爬爬低的。何况,磨墨等琐事,向来都是人的份事。

「这是个新来的,还不懂规矩的。才怕他会伺候的不好。这样吧,不如才先把这小厮带到嬷嬷那里,再请嬷嬷派个登样的书僮过来。那可好?」

「那多废时。我瞧这小厮很不错的。反正朱叔叔还未同意买他的吧?就当是试试他得来。伺候得好的话,才买!」

年轻人望向芳青,问:「读过书吗?」

芳青颔首,回:「读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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