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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5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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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从未嫁的弟弟却执意不肯呆在“别人家”,而非要跟着他回到了丘。这况更糟糕了,原本依照王从的劳动技能,她养活自己都困难,就更别提再带上一个了。

而且,不她说得是不是事实,如果从爹带走的都是他和王从的哥哥的嫁妆,那么无论是王从还是村公所都没有理去这事儿。因为嫁妆属于嫁的男人的财产,严格来讲不能算是妻家的,而从爹的爹家又不在丘,因此不能归丘村公所来。而王从的哥哥虽然可以算是丘人,但他又自己选择去了妻家,所以同样也是了丘村公所的辖范围。这么说起来,就算王从想要告她爹和哥哥偷拿家里的东西,村公所也拿他们没办法。

现在再想着要回从爹带走的东西,恐怕是没戏了。然而村公所的们依旧有些疼,疼的却是王从今后如何生活的问题。

她这回带回来了银元,家里又少了两个人吃饭,这些钱换了粮倒是可以让弟俩撑一段儿时间。但粮吃完之后呢?王从如果还是像秋收时那样虎虎地活儿,那来年的收成恐怕连养活他们俩的都不够。

很多村公所的都鄙视王从这样从小不活儿的地主小,因此纷纷说:“我看她这样儿的,在丘当中农也当不去,脆逃到国统区算了。”

从某角度上也的确是这样。当农民最重要的就是得会地,若是连地都不好,那就连养活自己的粮都没有,哪还谈得了别的?因此,村公所的们对王弟还能否留在丘,还是持悲观态度。

然而秋穆却说:“我觉得倒未必。这姑娘是自己自愿把地捐来的,咱们应该给她机会。她不是不会地么,别人可以教她呀。我之前也不会收玉米,也是有河带着我才学会的。”

其他们听了她的这话,倒觉得也有理。从前的地主沦落到讨饭,他们幸灾乐祸一会儿也就罢了,但最终还是要解决问题的。让王从自己逃到国统区可不是什么解决问题的办法,而如果能让她学会如何劳动养活自己,那是对谁都好的。

注释:

照丘主要作玉米计算,普通玉米籽粒重量大约在0.6-0.7kg/L,六升玉米大约在四十公斤(八十斤)左右。由于当时农村地区的恩格尔系数比之现在很,八十斤玉米已经是相当的报酬了。照中的记载,一个贫农给人扛三个月的短工(包免费伙),所获得的报酬不过才是一百五十斤小米(小米亩产量低于玉米,故价格比玉米较)。由此可见贫雇农受剥削的程度,以及当时农民对牲的重视。

②除了像李有河家地里那样连秆儿一起收割,还可以只采集玉米穗。前者有助于玉米穗在收割后继续增重,而后者则更方便储存。

☆、第五十七章:自荐和推荐

村公所最终决定了,由住得靠近王从家的村张兴满来教王从如何农活儿,而作为回报,王从明年得帮助脚不便的张兴满分她家的地。另外,由炊事员何小来教王从的弟弟王飞凤饭一类的家务活儿,这样王从就不用再雇人这些事儿了,作为回报王飞凤要在村公所的堂帮三个月的忙儿。

村公所的里面,虽然有人质疑这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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