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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
从未
嫁的弟弟却执意不肯呆在“别人家”,而非要跟着他
回到了丘
。这
儿
况更糟糕了,原本依照王
从的劳动技能,她养活自己都困难,就更别提再带上一个了。
而且,不
她说得是不是事实,如果
从爹带走的都是他和王
从的哥哥的嫁妆,那么无论是王
从还是村公所都没有
理去
这事儿。因为嫁妆属于
嫁的男人的财产,严格来讲不能算是妻家的,而
从爹的爹家又不在丘
,因此不能归丘
村公所来
。而王
从的哥哥虽然可以算是丘
人,但他又自己选择去了妻家,所以同样也是
了丘
村公所的
辖范围。这么说起来,就算王
从想要告她爹和哥哥偷拿家里的东西,村公所也拿他们没办法。
现在再想着要回
从爹带走的东西,恐怕是没戏了。然而村公所的
们依旧有些
疼,
疼的却是王
从今后如何生活的问题。
她这回带回来了银元,家里又少了两个人吃饭,这些钱换了粮
倒是可以让
弟俩撑一段儿时间。但粮
吃完之后呢?王
从如果还是像秋收时那样
虎虎地
活儿,那来年的收成恐怕连养活他们俩的都不够。
很多村公所的
都鄙视王
从这样从小不
活儿的地主小
,因此纷纷说
:“我看她这样儿的,在丘
当中农也当不
去,
脆逃到国统区算了。”
从某
角度上也的确是这样。当农民最重要的就是得会
地,若是连地都
不好,那就连养活自己的
粮都没有,哪还谈得了别的?因此,村公所的
们对王
从
弟还能否留在丘
,还是持悲观态度。
然而秋穆却说
:“我觉得倒未必。这姑娘是自己自愿把地捐
来的,咱们应该给她机会。她不是不会
地么,别人可以教她呀。我之前也不会收玉米,也是有河带着我才学会的。”
其他
们听了她的这话,倒觉得也有
理。从前的地主沦落到讨饭,他们幸灾乐祸一会儿也就罢了,但最终还是要解决问题的。让王
从自己逃到国统区可不是什么解决问题的办法,而如果能让她学会如何劳动养活自己,那是对谁都好的。
注释:
照丘
主要作
玉米计算,普通玉米籽粒重量大约在0.6-0.7kg/L,六升玉米大约在四十公斤(八十斤)左右。由于当时农村地区的恩格尔系数比之现在很
,八十斤玉米已经是相当
的报酬了。
照中的记载,一个贫农给人扛三个月的短工(包
免费伙
),所获得的报酬不过才是一百五十斤小米(小米亩产量低于玉米,故价格比玉米较
)。由此可见贫雇农受剥削的程度,以及当时农民对牲
的重视。
②除了像李有河家地里那样连秆儿一起收割,还可以只采集玉米穗。前者有助于玉米穗在收割后继续增重,而后者则更方便储存。
☆、第五十七章:自荐和推荐
村公所最终决定了,由住得靠近王
从家的村
张兴满来教王
从如何
农活儿,而作为回报,王
从明年得帮助
脚不便的张兴满
一
分她家的地。另外,由炊事员何小
来教王
从的弟弟王飞凤
饭一类的家务活儿,这样王
从就不用再
粮
雇人
这些事儿了,作为回报王飞凤要在村公所的
堂帮三个月的忙儿。
村公所的
里面,虽然有人质疑这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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