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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5章(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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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恩这日早早便来到衙门。

常恩心如明镜,“《大梁律例》白纸黑字写着,女杀人,当场致死勿论。所以淼淼应该能判无罪。”

……

毓秀那边还没传来消息,就等来了县令公开审理此案。因为照大梁律例,命案需三日开审。沈县令第三日审理此案。

从牢房来,两人商议着,也不知对方是个什么份?如今最大的变数就是这个。不过这个也好办,用银喂,他于兴昌就不信撬不开官差的嘴。

“三日前午后,你在何?为何孤前往城西那民宅?”

三通堂鼓响毕,沈县令升堂。常恩以秀才份立于大堂左侧,他腰背直,目光沉稳望向公案。

这不,没过半天就来信了,说是那死去的男人只是个外来民,并无什么的背景。听到这个,于兴昌才舒一气,他就怕对方有什么大来,若是有厚的背景,就是他们有理也没理了。

而常恩也没闲着,他找了书院的夫,请教这方面的刑律问题,整理用到的律法条例,写诉状。又去找毓秀,他是牙人,人脉广,请他帮忙暗中查一那死去男人的份,又去那片民宅周围查看有无证据、证人,以便应对开审。

于淼说着,浑已然抖得不行,“爹…爹我杀人了,我不是故意的。”

公案后,沈县令面沉冷,左首师爷俯候命,柳县尉在右侧,他目光沉沉扫过阶

于淼气,缓缓,“民女于淼,年十六,城中商人于兴昌之女。”

“民女的丫鬟小翠可以证明那

一个男人从影里走,对我意图不轨。我要逃,他却攥住了我的衣袖,我不从,他便掐我,我……我又惊又怕,慌间想起常恩哥哥送我的发簪,我刺,也不知刺中了哪里,只听他惨叫一声,我再看去,他已经倒在地上了……”

于淼辩解:“是他行不轨!民女是绝境自保,才失手伤人,不是蓄意杀人。”

听常恩哥哥这般说,于淼的心踏实多了。于兴昌一听,心里也有底了,既然律法站在他们这一边,他又有银,这事应该好办。

“民女本要去鸟市场,路上丫鬟小翠腹痛难忍,前去如厕,民女在街边等候时,被一陌生以阿婆急病诱骗,才误民宅……”

于兴昌也安闺女,“淼淼,你莫害怕,你放心,爹一定把你救来,就是倾家产也在所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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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恩攥着冰冷的木,不敢想她当时多么害怕,多么绝望,他恨声,“你莫觉得亏欠,他该死,这畜生不如的东西,人人得而诛之。”

于兴昌听到这里心已是碎了八,他的淼淼,他从小捧在手心里大的宝,为什么要遭遇这些不公。

。我在街角等她时,一个面生的走过来,说自家阿婆在家里突发急病,无人搭手,恳请我过去帮衬一二。我没多想,就跟着她从那,拐了一民宅。可刚一去…”

待差役将于淼押上来跪。沈县令开便是最制式的审问,“堂犯人,报上姓名、年岁、家中何人!”

她顿了一,蹙着眉,捂着自己的,显然还是心有余悸,不想再提,“可刚一来,门便被人关上猛地闩死。

虽然案无甚悬念,淼淼应能无罪释放,但是他怕有什么变数,所以将生意全面人去办,自己只盯着这个案,银更是大笔大笔的喂县衙,他要的是万无一失。

“你可有证人?”

“本官再问你!民宅之,你与死者究竟因何争执?你手持簪,将他当场刺死,是失手,还是蓄意谋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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