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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计划(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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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胖回到了我们在崇文门附近租的一间小平房里,酒喝得太多,呼呼的一直睡到转天中午。

醒来之后躺在床上,盯着又低又矮的天板,我想了很多,盗墓这行当,对我来说其实不算陌生,我有把握找到一些大型的陵墓,钱对我来说不是最重要的东西,可以说我一都不在乎有没有钱,但是生活总是充满了矛盾,现在的我又太需要钱了。

我父母都由国家养着,我没有家负担,自己吃饱了全家不饿,但是我那些牺牲在战场上的兄弟们怎么办,他们的爹妈谁去奉养照料?看病吃药的费用,还有他们的弟弟妹妹上学的学费,凭着那抚恤金还不够喝西北风的。

在战场上,好象除了我之外,人人都有理由绝对不可以死,最后的幸存者却是我,我这条命是很多战友用自己的生命换来的,我现在应该为他们些什么了。

这时候胖也醒了,睛,见我正盯着房发愣,就对我说:“老胡,你想什么呢?其实你不说我也知,昨天大金牙的话让你心动了是不是?我心里也,咱哥儿俩到底怎么着啊?我就等你一句话了。”

我拿大金牙送的那枚护符:“胖你别拿那孙当什么好人,他也是生意的,无利不早起。这掘爪是三国时曹摸金校尉所佩带的,这么贵重的东西他能随便送给咱们?他是看上咱俩的本事了,想从中得。”

急了:“我,早看丫不象好鸟了,一会儿我去潘家园,给丫那颗大金牙掰来扔茅坑里。”

话虽如此说,但是我们俩一合计,觉得还是应该互相利用,暂时别跟他闹翻了,我格上的缺是太冲动,事不太考虑后果,觉得盗墓这条路可行,主席说世界上任何事都有他的两面,好事可以变坏事,坏事也可以变好事,这就是辩证法。

那些帝王将相的墓中有无数财宝,但是能说这些好东西就属于墓主人吗?还不都是从老百姓上搜刮剥削来的,取之于民,理应用之于民,怎么能让它们永远陪着那些枯骨沉睡在地。要大的,那些民间的墓葬也没意思,多数没什么值钱的东西,而且取老百姓的东西损德。

我曾听我祖父讲过摸金校尉的规矩,和盗墓贼大有不同,盗墓贼都是胡挖,胡拿,事得绝,你什么忠臣良将,什么当官的还是老百姓的,有谁是谁,没半规矩可言,就算有也都是农民们自己琢磨来的,本不是那么回事儿。

摸金校尉们活,凡是掘开大墓,在墓室地里都要上一只蜡烛,放在东南角方位。然后开棺摸金,死者最值钱的东西,往往都在上带着,一些王侯以上的墓主,都是珠,覆金玉,前还有护心玉,手中抓有玉如意,甚至连门里都着宝石。这时候动手,不能损坏死者的遗骸,轻手轻脚的从摸至脚底,最后必给死者留一两样宝,在此之间,如果东南角的蜡烛熄灭了,就必须把拿到手的财原样放回,恭恭敬敬的磕三个原路退回去。

因为传说有些墓里是有鬼的,至于这些鬼为什么不回,千百年中一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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