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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5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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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天劫链接命运星河羽化真灵,升化为仙灵。

△唯有仙灵修持己不为外所侵方可跨越命运之星河契合真境回,升化为仙圣。

△唯有仙圣明悟真实虚妄无惑无尘方可超越回,升化为仙真。

※除仙真、仙圣以外,唯有仙灵自可隔绝其与命运星河之间的羁绊;唯有仙真能隔绝仙圣与真境回之间的羁绊;仙真超越回自在永恒。

※仙灵或仙圣若未与命运星河或真境回隔绝纵使其真灵毁灭亦可转世重修,但若与命运星河或真境回隔绝其真灵毁灭则会真正消亡。

※仙灵或仙圣若与命运星河或真境回隔绝只会失去不灭之特,其境界不变。

※真修涅槃:因真法则之故,真修须于主位面之千年(真境之日月回36万次)得成真灵韵踏灵境升化为仙灵,否则不是功散消便是心灵泯灭化回。

※通常非真修之事境界达至三重天便可生久世。

◎太虚之唯有原本记忆及思想的消失,亦即原本心灵的泯灭方才意味着原本个的死亡,虽然其形骸依然会衍化新的心灵,但那已然不是原本的个,且那新的心灵通常只是无自我认知的灵识而已,其无法自行衍化为灵觉,当维持其存在的灵力消耗殆尽之时即会彻底消逝于天地之间。

※若能够将死亡个的所有记忆及思想再现,则可以称之为此个的复活,但那对于能够单凭己之力便能轻易完成此举者而言已失去了原本的意义,是故凡世万于仙而言皆是虚幻。

………………………………………………………………………………………

术简述:

☆术法:事之心灵之力结合大法则所化。其可改变灵力之形貌,无法改变灵力之属,故又名为规则。

法:仙之心灵之力结合大法则所化。其既可改变灵力之形貌,亦可改变灵力之属,故又名为法则。

术唯有结合灵力才能发挥效果,其表现形式为符纹。符纹之形象可以是任何类的文字或图形,其中通过肢之动作结合灵力形成的符纹亦可称为印诀,通过之动作结合灵力形成的符纹亦可称为咒语。

法是修炼灵力之法门,唯有仙可创造法,非仙者无此能力,但可通过得悟仙所传法之意境获承此法(得悟仙所传法意境者会于其心灵之中化生法符纹,此法符纹之威能随其心灵境界提升而增,亦随其心灵泯灭而消亡)。

法修习者的灵力属因所修法而异,非法修习者的灵力属为弘承属,弘承属之灵力只备基本的化与同化能力,因此万皆可通过吐纳饮的方式蓄积灵力化(法修习者心灵泯灭其法符纹即会随之消亡,其形骸余存之灵力则会渐变为弘承属之灵力)。

※除基本的化与同化能力以外,不同类的灵力有不同的特,此特不因事的结构而变化,除此之外,以某属灵力结合特定术法构筑的事会因相互作用而表现与其他属灵力相似的效果,但此类效果会随事的结构而变化。

非仙者虽无法直接传授法予他,但在其得悟法意境化生法符纹后与同属灵力事繁衍的直系后裔皆可得传其法符纹获承其法。此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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